一、职业定义
从事个体或群体健康的监测、分析、评估以及健康咨询、指导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二、职业等级
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健康管理师三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健康管理师二级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健康管理师一级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三、基本文化程度
高中毕业(或同等学历)。
四、培训要求
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晋级培训期限:健康管理师三级不少于 180标准学时;健康管理师二级不少于 130 标准学时;健康管理师一级不少于 110 标准学时。
五、申报条件
健康管理师三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。
(2)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以上,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 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以上,经健康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健康管理师二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。
(2) 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年以上。
(4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5) 取得医药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,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6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以上。
健康管理师一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健康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。
(2) 取得健康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。
(4) 取得医药卫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,经健康管理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5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。
六、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部分。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,两部分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健康管理师二级和健康管理师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